陈建国将两具尚有余温的尸体拖进一处茂密的灌木丛里,又警惕地西下张望了一番,确认山林里寂静无人,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。
他这才松了口气,心念一动,地上的野狼和麂子瞬间消失不见,被他收进了随身空间。
处理完战利品,他拍了拍手上的土,看了看天色,太阳才刚刚偏西,时间还早得很。
就这么回去,总觉得有点浪费了这大好时光。
刚才的收获纯属运气,是那头狼帮了大忙,自己真正的本事还没发挥出来呢。
打猎这事儿,不能光靠运气,还得靠勤快。
他重新扛起老套筒,在山里又转悠了小半个时辰。
可这回运气似乎用光了,别说麂子野猪,就连只野兔的影子都没见着。
找了棵大树,陈建国一屁股坐了下来,从兜里掏出个干硬的窝窝头啃着。
他一边嚼着,一边琢磨。
一个人打猎,效率还是太低了。
就像刚才,要不是那头狼半路杀出来,自己这双腿跑断了也追不上那麂子。
这山这么大,光靠一双眼睛找,跟大海捞针也没什么区别。
要是有几条好猎狗帮忙就好了。
猎狗能闻味儿,能追踪,还能把藏在草丛里的小动物给撵出来。
遇上大点的猎物,也能帮忙围堵,给自己创造开枪的机会。
可惜,好猎犬难得。
村里人养的土狗,看家护院还行,上山打猎就是个累赘,说不定见了野猪比人跑得还快。
这事儿,还得从小狗崽开始培养,建立感情和默契才行。
看来下次进城,得找李大富打听打听,看他有没有门路弄几只好品种的狗崽子。
在山上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,陈建国拍拍屁股上的土,起身下山回村。
快到村口时,他在一处僻静的林子里停下,又左右看了看,才将空间里的野狼和麂子取了出来。
他将三十多斤的野狼扛在肩上,另一只手拖着麂子的两条后腿,一步步朝村里走去。
这么一弄,倒真像是在山里苦战了一番才得手的模样,沉甸甸的,分量十足。
刚一进村,就在村头大槐树下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。
“哎哟!建国回来了!快看他扛的是啥!”一个正在纳鞋底的大婶最先看到,扯着嗓子喊了一句。
“我的娘欸!那……那不是狼吗?还有那是……麂子!”
“嚯!建国这小子是真转性了啊!这才几天,又打着大家伙了!”
“这狼皮能卖钱,这麂子肉……啧啧,这得好几十斤吧?够他家吃上一个月了!”
村里人纷纷围了上来,有羡慕的,有惊叹的,还有小孩跟在他屁股后面,好奇地戳着麂子光滑的皮毛,又对着野狼龇着的牙齿露出既害怕又兴奋的表情。
陈建国面色平静,只是嘴角微微上扬,对上几个长辈投来的赞许目光,他便客气地点点头。
这种被人高看一眼的感觉,确实不赖。
然而,在人群外围,一双阴鸷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,那眼神里满是压抑不住的嫉妒和怨恨。
是堂哥陈力。
他昨天想阴一把陈建国,被陈建国一顶“资本主义”的大帽子扣下来,吓得灰溜溜地跑了,一整天都没敢出门。
今天好不容易出来透透气,就撞见陈建国如此风光的场面。
更让他火冒三丈的是,他己经听说了,昨天陈建国不仅买了那么多东西回家,还提着米面肉糖去了胡丽丽家,两人在屋里待了不短的时间。
自己的女神,那个城里来的、干净又漂亮的姑娘,怎么能让陈建国这个二流子给玷污了?
想到这里,陈力胸中的妒火烧得更旺了。
他啐了一口唾沫,扭头就走,一头扎进了他那几个狐朋狗友家里。
几杯劣质的烧刀子下肚,陈力的话也多了起来,通红着脸,把昨天怎么被陈建国挤兑,今天又怎么看着他出风头的事,添油加醋地抱怨了一通。
“妈的!那小子现在是越来越狂了!以前就是个废物,现在倒好,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,还真让他打着几只东西了,看把他给能的!”陈力一拳砸在桌子上,震得酒碗都跳了起来。
“力哥,消消气,犯不着跟那种人生气。”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劝道。
另一个稍微读过几天书,戴着副破眼镜的青年却推了推眼镜,慢悠悠地说道:“力哥,光生气没用。我倒是有个主意,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。”
陈力一听,立刻来了精神:“哦?快说说!”
眼镜青年呷了口酒,不紧不慢地分析起来:“他那枪,是村长的没错。可村长的枪是给护秋队保卫集体财产用的,他现在天天扛着上山打猎,卖了钱装自己兜里,这叫什么?这叫以权谋私,假公济私!”
他顿了顿,看着陈力愈发亮的眼睛,接着说:“还有,他今天打的那是啥?是麂子!我听城里来的干部说过,现在国家为了保护山林资源,有些珍稀的动物是不让随便打的。这麂子,说不准就是保护动物!”
“咱们去民兵队那儿告他!就说他非法持枪,还捕猎国家保护动物!”眼镜青年压低了声音,脸上露出一丝阴险的笑意,“就算最后查出来没事,光是这个调查,就够他喝一壶的了!到时候把他的枪和猎物一收,看他还怎么神气!胡知青那么有觉悟的进步青年,能看得上一个被民兵队调查的人?”
陈力一听,猛地一拍大腿,脸上的醉意和怨气一扫而空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扭曲的兴奋。
“对啊!我怎么没想到!”
陈力十分开心,准备明天就去乡里的民兵队告发陈建国非法持枪捕猎保护动物。